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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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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做好奇。

    年近期颐的老人家,身体消瘦如一堆骷髅,只是在骨头上多了一层单薄的皮肤。她花白的头发稀疏,整个人无法动弹,躺在病床上,由几个壮汉抬着下了楼。

    这画面让汤之念想起了自己小时候在田地间嬉戏时,扒开一块巨大的石头,地下一片潮湿的泥土,附带着很多不知名的小昆虫。被人挪动石块后,小昆虫们无处可躲,四处逃窜。

    老人很快被送上了车,浩浩荡荡的大部队从汤之念的视野中消失。

    这样意味着,汤元日后在靳家的工作内容又少了一份。

    那天汤元难得提起了叶如之和她祖母的事情。

    据说叶如之小时候和她的祖母一起生活长大,有那么一段时间,在所有人都不能理解叶如之的时候,只有祖母守在她的身边耐心教导并陪伴。

    老人家就像是叶如之的精神支柱,也像她的精神港湾,每当叶如之出一趟远门回来,首先要洗净双手去楼上看看祖母,和祖母说说知心的话。即便这个时候的祖母早已经没有了说话的能力,可她还是会一眨不眨地看着叶如之。

    老人那双浑浊不再清澈的双眼里,在看到叶如之时,暗淡的双眸里似乎会重新亮起光芒。

    汤元问汤之念:“如果你是叶如之,你会怎么做?”

    是结束老人的生命?

    还是让她如同一具行尸走肉般活着?

    汤之念竟然红了眼眶。

    她没有办法回答这个问题,因为这会让她想到自己的外婆。

    *

    今年的梅雨季比往年提前了不少。

    恒誉市最长的梅雨季记录长达一个月,一整个月的集中降水,雨量大,日照时间短,造成超强湿度,干燥的衣物放在室内不用多久就能生潮,发霉,呼吸间都是包裹着的水分子。

    这些阴暗潮湿在靳家统统感受不到,因为靳家常年除湿,保持干燥清爽。

    汤之念运气好,离开恒誉市的当天还是晴空万里。

    她没忘记给靳于砷发一条短信,言语里是轻松和俏皮。

    等靳于砷看到短信时,汤之念已经坐上了离开的火车。是的,她又选择了火车,这次不是为了省钱或者没钱,单纯是为了再次体验。

    这两年的时间,汤之念攒了不算少钱。主要是靳于砷出手大方。每一次的转账,打赏,靳于砷眼皮也不带眨。后来干脆改为每个月转一次账,省得次次转钱麻烦。

    这几个月靳于砷几乎没有使唤过汤之念一次,但他还是习惯性地往她卡上打钱。等汤之念发现的时候,立马把钱给他转回去,反倒得他一番嘲讽。

    汤之念觉得,是什么就是什么。可能未来她会变得市侩、唯利是图、见利忘义。但现在还有拾金不昧的好品质,那就让她再当几年圣人。

    今年除夕时,靳于砷直接给汤之念转了一笔将近六位数的大红包。这点钱在靳于砷眼里根本不算钱,一次聚会,一趟出游,一顿打赏……总之是九牛一毛。

    汤之念收下这笔钱之后忽然惊觉自己居然变得如此麻木,仿佛这些钱在她眼里不过是一堆冷冰冰的数字,并没有造成她心中太大的波澜。

    这些数字在她的银行卡里不断堆积,只多不少。

    她现在完全是个小富婆。

    在汤之念离开的第二天,恒誉市正式入梅。

    靳于砷没问汤之念回去干什么,只问她什么时候回来。

    汤之念没给具体时间,只说再看看。她不想欺骗他,万一答应了的事情又无法履行承诺,彼此都会不开心。

    她不想让他失望。

    五月底,靳于砷生日。

    再也没有人能像靳爷爷那样在意靳于砷的生日,况且他已经过了十八周岁的生日,十九岁的生日显得并没有那么重要。

    靳于砷也并不认为生日这一天有多么重要,过与不过,他还不是照样活着。

    此时的汤之念根本抽不开身回恒誉市给靳于砷过生日,她仍像去年那样,在零点给他发去了生日祝福。

    意料之中的,靳于砷并没有回复。

    汤之念心里有淡淡失落,可她很快投身更重要的事情当中,无暇顾及太多。

    收到汤之念的生日祝福短信时,靳于砷正在驾车。

    也不知从何时起,他喜欢上了速度。驾驶轰鸣的机车,行驶在无边的夜色之中,漫无目的。

    这一次,他将机车内的油耗尽。

    车停在距离恒誉市两百多公里的乡下,凌晨一点,万籁俱寂。

    靳于砷将车扔在空无一人的路边,累得躺在一旁的草坪上,以地为席。

    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界面还停留在汤之念那条祝福短信上。他想给她打个电话,问问她什么时候回来。下一秒将手机甩开一边,淹入杂草之中。

    让理智和理性暂时出逃,在这荒无人烟的地方,他闭上眼,就这么肆无忌惮地躺在路边睡了一觉,懒得去想那些乱七八糟。

    凌晨三点,有路过的村民见到草丛里的男人,又见倒在地上的那辆摩托车,以为这人出了车祸,着急忙慌上前查看,用手探探他鼻端下是否还有呼吸。

    靳于砷被惊醒,睁开眼一脸茫然。

    那人是附近的农户,将近六十岁的大爷,正准备去镇上集市卖自家新鲜采摘的杨梅。

    大爷将靳于砷扶起来,操一口恒誉市的本地话,问他有没有伤着哪里,给他拍拍身上的杂草,又要给他往自己家里领。

    靳于砷回过神来,转头去把自己的手机找回来,给拖车的打了个电话,又问大爷:“你三轮车里的杨梅怎么卖?”

    大爷以为靳于砷是想尝尝鲜,给他提了一个小篮子,说:“你拿着吃,不用钱。”

    靳于砷接过小篮子,拿了一颗杨梅含在嘴里咬开,甜蜜的汁水在口腔里爆开,一些记忆就如这汁水一般,在脑海里炸开。

    靳老爷子生前最爱的就是一口杨梅。

    杨梅这种季节性的水果,保存期很短,一般都是当天采摘当天吃,天气凉一些可以放个一两天,但是味道却绝对不新鲜。

    冷藏或冷冻过后的口感也不能与新鲜采摘的相提并论。

    爷爷最喜欢吃新鲜的。

    不仅爷爷喜欢吃,汤之念也很喜欢吃。

    汤之念的家乡有人种枇杷,有人种桃子,有人种小樱桃,但是没有人种杨梅。去年她第一次吃杨梅,觉得口感绝妙,贪嘴多吃了一些,手指头都染了一层玫色。可惜杨梅季节短,一下市今年就再也吃不到了。她便说明年一定要多吃一些。

    可惜汤之念今年一早就离开了恒誉市,甚至没有赶得上杨梅上市。

    她能赶在杨梅下市前回恒誉市吗?

    没人知道。

    靳于砷将杨梅籽吐在手心,不紧不慢地对大爷说:“你这三轮车里的杨梅都归我了,还有你家的,全归我。”

    大爷以为靳于砷是在开玩笑:“你要那么多杨梅干什么?”

    “我爷爷爱吃,我也爱吃。”汤之念也爱吃。

    拖车来时,靳于砷跟着一块儿走了。

    他没食言,将那位大爷家里的杨梅全要了,按照往年的收成比例,一次性付了全款。之后会有人上门来收,大爷只管负责采摘。

    从此以后,这位大爷家的杨梅就都由靳于砷承包了。

    那么多杨梅,靳于砷一个人肯定是吃不完的,就都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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