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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就是把人分尸了再丢,怎么想都觉得这有点反人类了,我最多挖个坑让人入土为安。

    丢到荒郊野岭再挖个坑是最好的结果了。

    阿sir没管我的说辞,连看都没看我一眼,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从口袋里拿出了个小本本,“姓名?年龄?驾照呢在哪拿出来给我看看。”

    “我姓时,名二,今年20岁了,家住下城区,出来的太急了没带驾照,阿sir我真的有事,您让让我行吗?”我吃力地撑着闻以序,眯起眼,脑子在飞快转动想着怎么圆,手上已经在掏口袋,捏着坎贝尔给我的小额度零钱卡。

    实在不行就花钱保平安。

    我是舍不得打车钱,但那是本来能够节省的费用。

    这是买命钱。

    红发警官皱了皱眉,我见势不对立刻把零钱卡放在了他的手上,我给钱了,进局子的事情能否通融一下?他笑了起来,痞里痞气的,不像是警官,反而像是兵痞子:“你知道自己在做什么吗?你当我——”

    不是吧,连钱收买不了吗?

    他还是不是管这片的检察官了?

    连这里的规矩都不懂了吗。

    “咳咳!”

    就在我以为自己今天可能必须得进局子里一趟的时候——我连说辞都想好了,他们要是发现闻以序是尸体的话,我就马上哭,说是自己早就说了急着带人进医院,是他们不让,现在好了,耽误最佳治疗时间了,虽然法医查一下我就没辙了,但能拖延时间就行——

    一声咳嗽声从警官的警车里传了出来。

    我眯着眼睛,车窗有水珠水雾看不清里面是谁,只能隐隐约约看到人的头上是黑的,但是监察帽也是黑的,我连头发和帽子都分不清。

    只能勉强分辨出他的头发或者帽子是黑色的。

    皮肤很白。

    别的没了。

    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位警官在听到里面的人咳嗽了一声后竟然也不拦着我了,我估摸着是因为天气太冷了,检察官也想早点下班,只不过我太显眼了,不抓一下不行。

    只是略皱了粗犷的眉,挥了下手坐回车内将我放行了。

    坐在车里,红发警官指了指自己的脑袋:“有一别有二,下次要再让我看到你不戴头盔,事情可没有这么简单。”

    “是是是,那当然了,我这次是实在太急了……”

    我点头哈腰目送他离开,然后火速将背后的人重新绑在身上,嗡嗡嗡地拧紧了油门,轰隆隆地冲向远方,又以最快的速度找到了一处最适合埋尸的地方。

    把人放下。

    观察了下四处有没有其他人挖坑埋尸。

    确认过眼神,没有。

    果断地开挖。

    “一一,你在做什么?”

    “干正事呢别吵吵……”我划了一道线,顺着这道线无缝撬土,具体细节不好赘述,说多了可能会有人照着学,总之就是一种挖了但又没挖的小技巧。

    “一一,那你现在又在做什么?”

    我用力拍开撩我头发的手,满头不知道是汗水还是雨水,湿漉漉的混在一起,不耐道:“干什么,我说了忙着呢。”

    “哦。”

    我:“……”

    噢,说起来,我都观察过周围环境了,四下无人,谁在说话?

    如果是抛尸的同行……?找我搭话?

    这不太对吧。

    我被自己的命苦笑了。

    最近的心理承受能力随着苦命浓度变强了,我已经不是那个会在心里随便大喊大叫的那个我了,我除了问号,脑子里竟然没有感叹号。

    抓马人生里值得我惊讶的事情太多了。

    再来个花瓶还差不多。

    我思忖了一下,抬起头,眨了眨眼,让雨水从我的眼睛里出来,抬头一看,一个戴着兜帽的身影正坐我的身旁,一瞬不瞬地看着我。

    挖去,诈尸了。

    活久见了。

    尸体死了还能活。

    真有意思。

    我丢下铲子,撩开他染上了点点红晕的眼眶与脸颊边上的发丝,与满头是血的人对视,最后是他先败下阵来,低下头,撇开眼,不敢与我对视。

    眼睫毛上都是晶莹的雨珠。

    我用力甩了甩自己脑袋上的雨珠子,让雨珠子啪嗒啪嗒掉他脸上。

    薄荷在雨里被砸烂,香味散了出来。

    手腕上的绷带因动作松垮了不少,松松地挂在我的手上,出于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心态,我观赏了一下绷带配他满脸血的样子。

    我叫他名字,说道:“闻以序。”

    闻以序回应,点了点头:“嗯。”

    我的手扶在他身旁的泥地上,指甲缝里都是泥泞,我不在乎,但闻以序挺在乎的,他想抓我的手,可我先问了他问题:“你现在还好吗?需要去医院里再检查看一下吗?”

    他摇头:“我很好。”

    我问道:“那就是不用去医院了?”

    他羞涩了一下:“去医院的话,肯定会被安排住院,那样就会有好几天看不到一一了……”

    区区尸体诈尸,不足为惊。

    恋爱脑诈尸更不为惊。

    这还配不上我的感叹号。

    诈尸而已,伤害不了我的钱包伤害不了我的人,连我脆弱的神经都伤害不了,只有和金钱相关的事物现在才能让我加上三个感叹号。

    我已经麻了。

    “哥们,这就是你的不对了,我还以为你出什么事情了,这么千里迢迢地带你来医院,结果你说不去看医生就不去看了?”我直接把机车放到了他的面前,张嘴就是睁眼说瞎话,指了指机车,“所以,到你该回报的时候了。”

    但我觉得其实我是在和他讲道理。

    虽然有我说瞎话的成分。

    可是闻以序又不知道我在说瞎话。

    干什么?

    我带人来医院的路上看到路边的树被雨水打折了枝干,所以突然怜悯心起,想用折断的枝干种树了,很合理不是吗?

    多合理,我要为自己的善良而感动落泪了。

    我们一个活人微死,一个死人微活,一没体力,二没头盔,他现在就该动动他的小光脑,打开可爱的打车软件,给我打一辆车,再给他自己打一辆车,回家吧,我们回家吧,各回各家吧。

    闻以序清秀的脸微微发红,单眼皮儿娇娇俏俏地看我,“好,我知道了。”

    可惜再合理的解释碰上一个脑残总是会突然变成莫名其妙的事情。

    一分钟后。

    我坐在他的后座,心情十分艹蛋。

    但他实在是太灵活了。

    灵活到直接把我的领子揪了起来,一提溜就提溜上了车后座,我没反应过来就坐上了后座,抱住了他的腰,腰很细,很有韧性,卫衣特薄,隔着卫衣我都能发现他有腰窝,卧槽,他衣柜里只有一件同款卫衣吗?上次看到他是这件衣服,上上次看到也是!

    由于动作过于熟练,我后知后觉。

    原来这是你自己的车,你自己的车撞死了你自己。

    呵呵呵。

    如果我能早点知道,我的逃跑路径就是下城区了。

    抛什么尸,雨水那么大,下城区这么拉胯的基础建设,指望摄像头看清我的脸那是天方夜谭,要不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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