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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此李隆基心里也在迈埋怨, 你说薛三你干什么不好, 为啥偏把精力放在算赔率赚钱这事儿上?!你有这时间多给朕做点能救命的青霉素多好, 缺钱就跟朕说,朕现在有的是钱!

    这还真不是李隆基吹牛,实在是西北贸易给大唐带来的收益十分丰厚, 碛西不打仗军耗一下子少了许多,国库连年结余, 皇帝的私库也装得满满当当。

    尤其这两年在全大唐推广种植米洲作物,该说不说, 那土豆和红薯是真的高产啊!还几乎不挑土地, 随便种种就能收一茬,甭管爱不爱吃, 但至少饿不死人。

    李隆基很高兴,毕竟现在的大唐是他治下的大唐,这比他爹在位的时候已经繁荣太多了, 说比他爷那时候也不为过,将来再努力努力,太爷也未必不能攀扯。

    长安城一片太平盛世, 李隆基也想跟人炫耀一下。这不,正好吐蕃使者以金城公主之名觐见, 李隆基不想放弃这次机会,便把这个好差事交给了李清。

    ——他之前对寿王打压的有点儿重,结果这孩子不抗压,还大病了一场,李隆基十分后怕,借这个机会正好给李清长长脸。

    按照地域出身,李清把军将们编成了两队。

    安西都护府这次进京受赏的军将不少,军功最高的首推高仙芝,由他做西队队长没人不服气。位于高仙芝之下的是个名叫封常清的年轻军将,近些年在缴平后突厥叛乱中屡屡建功,这次更是擒得后突厥可汗的亲弟,受封的军职还在海里古之上。

    东队则是来自安东都护府和安南都护府的混编人马,以安禄山为首,他的好兄弟史思明也在其中。只是这两人见到高仙芝就一脸不自然,听说双方对阵还隐隐萌生了怯意,倒是让李清有点摸不着头脑。

    短短半个月不到的时间,他已经和善于逢迎的安禄山成了朋友,还是无话不谈的那种,在李清的心中,安禄山就是大唐骁勇军将的代表,是个再忠诚再热血不过的铁血汉子。

    他哪知道安史二人早年间因为冒充招抚使被黑水部暴打的事儿。现在安禄山虽然在幽州节度使张守珪账下做军将,但他跟史思明都有意绕开了可能跟黑水部打交道的渤海都督府,在室韦部一带称王称霸,十分嚣张。

    但遇上高仙芝,安禄山和史思明也嚣张不起来了。

    高仙芝跟黑水靺鞨不一样,躲也躲不开,军阶还比俩人高。更提说安西都护府还是大唐六大都护府中最有权势的一个。

    惹不起,至少现在肯定是惹不起。

    但这球又不能不踢,安禄山舍不得这个在皇帝面前露脸的机会。

    于是他跟史思明商量了一下,决定玩点埋汰的,提前买通人在高仙芝的早饭里下巴豆,让他上不了场,剩下那个呆头呆脑的海里古就好对付了。

    “那咱找谁啊?”

    史思明问安禄山。

    “姓高那小子贼着呢,他根本不住驿站,进了长安就去了胜业坊,住的还是招抚使的院子,平时除了去兵部述职公办,几乎不出门啊。”

    这么多年过去了,这俩人对大壮的称呼一直没变,依旧称呼他为招抚使。主要这称号对他俩影响太大了,安禄山甚至觉得,冥冥中这个姓薛的招抚使好像改变了他原本的命运,没他在黑水靺鞨横插一杠子,自己跟史思明早就发达了。

    反正,“薛大壮”成了安史二人不可说的名字,平时都以“招抚使”代称。

    “他不出来,但总有人能接近他啊。”

    安禄山摸了摸下巴。

    “那个叫封什么清的,那小子之前不是一直往高仙芝身边凑吗?跟屁虫一样地追在后面,但姓高的根本不搭理他,我就不相信他心里没点怨气!”

    听安禄山说起封常清,史思明便连连点头。

    他对这人可太有印象了。

    高仙芝本人一表人才,衣着服饰又十分讲究,每每出门都是器宇轩昂的,十分惹眼。

    通常他身后都跟着一个黑大个,古铜色的脸膛,身高体壮,威风凛凛,那是他的副将海里古。

    但封常清想要取代海里古,听说他在北庭的时候就曾经自荐高仙芝的侍从,但被多次拒绝。

    封常清身体瘦小,眼睛有毛病,还是个跛脚,换成谁都瞧不上他这幅外貌,更别说精致郎君高仙芝了。

    封常清一路追着到长安,天天到胜业坊报到,三天两头就投书自荐,但也没得高仙芝一个眼神。

    ——这个死缠烂打的劲儿,高仙芝早在海里古身上已经被磨得免疫了。现在的高芝芝可不是之前那个优柔寡断不善拒绝的少年郎,在经历过漂流太平洋的壮举之后,这厮现在心硬如铁,可以毫不在意地拒绝封常清的纠缠。

    ——他甚至还能开口嘲讽封常清。

    “你这个水磨工夫的套路,海里古用的比你好太多了。这种人我要一个就够了,不需要第二个,你的心性也比不上海里古。”

    这话还是当着一众来受封的军将说的,当时安禄山和史思明也在,所以两人都觉得封常清肯定受不了这种羞辱,会想办法报复高仙芝。

    “我要是封常清,那姓高的敢这样辱我,我巴不得他去死!”

    史思明恨恨地说道。

    “所以大哥你说的对,咱们就去找封常清,他肯定愿意高仙芝倒霉!”

    高仙芝是这批军将中军职最高的,军功最显的,长相最俊的。有他在场上,谁还能看到他们这些次等货?!正常人都会想要搞掉他。

    偏偏封常清不是正常人。

    他的确接了史思明的巴豆,但他没下给高仙芝,他下给了海里古。

    ——封常清觉得高仙芝之所以不接受自己,那是因为自己和海里古的撞款了。

    主要干掉海里古,高将军身边的那个位置就空了出来,自己就可以取而代之。

    安禄山和史思明是不知道封常清的想法,这要是知道他只想做个替身,这俩肯定鼻涕泡都得给气出来。

    开元二十三年的长安城,处处洋溢着盛世气象。

    时值春日,朱雀大街两侧的槐树抽出嫩绿的新芽,街上行人如织,胡商蕃客络绎不绝。城楼上彩旗招展,每隔百步就有一名金甲卫士持戟而立,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听说吐蕃特使今日入城,以金城公主之名觐见圣上。”

    街边茶肆里,一个书生模样的青年压低声音对同伴道。

    “可不是么,自打金城公主和亲后,吐蕃消停了十几年,这次突然派使节来,不知打的什么主意。”

    同伴咂了口茶,目光投向城门方向。

    正说话间,远处传来浑厚的号角声,紧接着是整齐的马蹄声由远及近。街上的行人自觉退到两侧,翘首观望。

    只见一队身着皮裘、头戴毡帽的吐蕃骑士缓缓入城,为首的使者约莫四十岁年纪,面容刚毅,额头上有一道显眼的伤疤。他骑在一匹通体乌黑的骏马上,腰佩镶嵌宝石的弯刀,目光如鹰隼般锐利地扫视着长安城的繁华景象。

    “那就是吐蕃大相尚结赞,据说在吐蕃军中威望极高。”

    书生小声嘀咕,“看那眼神没?怕是此行来者不善啊。”

    与此同时,皇城内的右威卫军营中,一群年轻武将也集结完毕。领头的事一位身着浅青色圆领袍的年轻将领,他面容清秀,身如青松,眉宇间透着一股书卷气,与周围粗犷的军汉形成鲜明对比。

    “诸位将军。”

    一名内侍匆匆赶来,“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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