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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执小奶狗要对大佬下手了
颜迷上了隔壁游戏厅的小老板。 小老板身高臀翘,薄薄的眼皮看人时贼带劲儿,他“装穷装惨”蛰伏在小老板身边,好不容易找到机会上手。 小老板握住他手腕,将人攥怀里,垂着眼皮问他,“想跟我搞对象?” 乐颜点头,“特别想。” 小老板戏谑地笑了声,“你知道跟我搞对象要做什么么!” ==== 【1V1/双洁/甜宠/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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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朱砂痣掰弯了白月光「双重生」
①江昀版文案 江昀死了,死在沈箫怀里,死得不明不白。 他本来是全武林的朱砂痣,千挑万选后嫁给对白月光念念不忘的名剑阁少主欧阳吟。 江昀重生之后,怀疑凶手就是沈箫和欧阳吟这对狗男男,为了精准报复,他决定渣男配狗天长地久,试图先撮合他们,然后再设计让他俩互相残杀。 但是,他却无意中发现——沈箫居然是个直男! 江昀不信邪,立誓掰弯再说。 ②沈箫版文案 江昀死了,死在他怀里。 沈箫悲痛欲绝,誓要找出害死江昀的凶手,却因疯癫成魔被陷害致死。 对江昀命案的执念让他一次次轮回重生到那晚企图阻止江昀的死亡,却又一次次眼看心爱的人死在自己怀里。 他也毫无意外一次次在疯狂查案过程中被陷害致死。 无法改变的悲剧令他心灰意冷。 也许是上天怜悯,他再次重生居然时光倒流回初遇江昀那天,无数次的轮回令他对江昀的爱意已发酵到极致,所以那晚他故意灌醉了他,终于尝到走火入魔后难得的香甜。 事后醒来,江昀一脸懵,而他则振振有词道:“江公子,在下本是直男,你酒后乱性睡了在下,让在下还怎么有脸见人?” 重生一世失而复得,爱他入骨,宠他入魔,惟愿他此生安康顺遂,从此日出月升碧落黄泉不离不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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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喜gl
钱橙做为钱家最不受宠的女儿,代替嫡妹被送入司府冲喜。新婚之夜,钱橙才发现快要病死的司家“少爷”司锦不仅容貌妍丽像个女人,解开罗衫一看,……还真是个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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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攻略阴湿反派(快穿)
辛夷绑定了狗血穿书系统,作为一个注定早死的炮灰女配。 她不仅要打脸渣男,还要攻略小世界里那个阴暗的觊觎女主、最后对她们强取豪夺的反派男配。 辛夷:“……” 所以我的剧本设定是他们的嫂嫂、师娘、宿敌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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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雄虫被误认为万人迷甜O后
卡尔是一只肤白貌美、娇软迷人的小雄虫,结果却意外穿进了一个名叫ABO的陌生世界。 好消息:再也不用担心被高阶雌虫囚.禁折磨。 坏消息:由于体貌特征非常像分化后的Omega,还是万人迷的软萌甜O,卡尔在学校里拥有超高人气,每天都会收到无数告白。 性格胆小、很容易就应激的小雄虫,每天过得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好怕哪天暴露雄虫身份,被抓走解剖研究。 就在他小心翼翼努力苟着时候,意外还是来临了。 他在这里结交的第一个好朋友,在他面前毫无预警地分化了,并且还进入了发热期。 面对好友的求助,卡尔决定利用雄虫异能帮对方渡过难关,却没想到,好友分化时产生的信息素,竟然引得不同种族的他,也跟着发Q了。 失去意识前,卡尔心想:完了,他这个好友是坚定的不婚族,他他他死定了。 醒来后,卡尔的确受到了好友的怒火。 只是跟想象中的不一样—— 好友将他抵在角落里,双目猩红:“我一个双S的稀有Alpha,为了你,二次分化成了Omega,还被你吃干抹净,你得对我负责。” 再后来,明艳妩媚的Omega将软萌的卡尔抱在怀里,撒假哭娇:“我们都结婚了,为什么你还不标记我?” 卡尔按住不老实的老婆,心惊胆战:“你揣着蛋呢,别别别乱来啊。” Omega不解:“你真奇怪,干嘛总说我们的宝宝是颗蛋?” 利用雄虫异能,清楚看到老婆肚里有颗蛋的卡尔:“……” 该怎么解释跨物种结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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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可怜被献祭给山神后
小可怜坚韧乐观受*高冷人妻山神攻 楚幺是爹不疼娘不爱的小可怜。 村里人评价:又丑又瘦,但好在乖顺能干。 春耕旱灾,被养母用一挑谷子卖给村里,将他献祭给邪恶的山神。 荒山野岭,洞口深深白骨累累。 村民同情小可怜,不知道他是被猛兽活吞,还是被邪神吃掉。 楚幺哆嗦盯着白骨:真、真是开荒埋肥的好骨头哇。 前提是他能活命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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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给侯府嫡子
乡野里招猫逗狗长大的夏枢,刚到说亲的年纪,就被淮阳侯府拿着夏爷爷二十年前签下的婚书,求了亲。 乡亲们都说老夏家祖上冒了青烟。 可到了洞房花烛夜,夏枢才知道,他的夫君淮阳侯府嫡子褚源,是个瞎子。 * 世家圈子里都说淮阳侯嫡子褚源冷酷暴戾,心狠手辣。 夏枢却觉得夫君俊美又温柔,让他甚是心悦。 于是面对着波诡云谲的局势,夏枢决定:夫君,我会保护你,不让你受半丝委屈。 褚源露出“柔弱”的笑容:好。 * 世家圈子里猜测,在褚源被老侯爷以死相逼着娶了位双儿,失去了竞争世子之位的资格后,这双儿怕是要被虐待的活不了多久。 第一年,众人以为夏枢要被挖心掏肺。 结果,这位煞星就为双儿一次小风寒,请来了神医常驻。 第二年,以为会等来夏枢的“自然去世”。 结果,这位煞星为了双儿的小爱好,到处奔波谋划。 第三年…… * 很久以后,众人发现,不知不觉间,夏枢这个双儿早就被褚源宠成了圈子里最令人羡慕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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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哥哥,不要命
沈泽希有一个很重要的宝贝,叫沈嘉述。 所有人都知道他喜欢沈嘉述。 沈嘉述自己也知道,但沈嘉述是胆小鬼。 1.抓周礼上,沈泽希无视摆满一厅的各式各样金贵精致的物件,踉踉跄跄地走到沈嘉述面前,一把抓住他的手,咿咿呀呀,话说不清楚,但表达的意思很清楚。 他什么都不要,只要沈嘉述。 沈嘉述红着脸跑开了。 众人哄笑,只当是小孩子童言无忌,却不知道他已经认定了一生。 2.十岁那年,妈妈带来一个比他大五岁的漂亮小孩,像玉琢的一样,告诉他,那是他名义上的哥哥,沈嘉述。 后来,圈子里人尽皆知,沈家那位不能招惹的凶神,家里藏着一个看都不让多看一眼的小美人。 他对小美人求而不得。 直到某次,小美人不胜酒力,某只大尾巴狼得偿所愿。 吃干抹净后,还要装得一脸无辜和委屈,“哥哥,你不想对我负责吗?” 沈嘉述一点不记得,心虚又迷糊地把自己赔给他当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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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貌权臣揣错崽了
目标是封侯拜相的谢少淮,突然发现自己是话本里的炮灰角色,不仅身中x毒每月发作一次,将来还要嫁给反派王爷,被各种玩弄最后大着肚子锒铛入狱,蹉跎一生…… 好在,那个会折辱他的反贼梁王萧承野,此刻还是个只会骑马打球的少年郎,谢少淮稍微勾勾手指,对方就拜倒膝下,成了他解情毒的工具人。 结果睡着睡着,谢少淮越发觉得,只会闷头苦干的少年怎么都不像反派——直到某天,皇帝认下一个义兄封为王爷,那厮凶神恶煞,就差把反派两字写脸上了。 谢少淮摸着被弄大的肚子陷入沉思…… - 确定认错人后,谢少淮咬牙和萧承野和离,少年带着他们的孩子一走就是三年。 彼时谢少淮声名鹊起,位列九卿,无人不敬仰。 谢少淮前往萧承野的封地暂兼地方府尹,阔别多年的少年俨然已经长成一方猛将,男人奉旨接驾,手托着与他十分相似的小崽,游隼般的眸子都是冷漠,见他如见陌生人。 边境艰苦,条件严苛。 谢少淮什么都能忍受,但是一个月不洗澡他实在接受不了。水源匮乏,想要用水只能请求梁王。 谢少淮硬着头皮求了男人,水是要来了,结果送水的人就是不走,目光似火舌在他身上略过,冷冷说道:“大人身上那一处小王没有见、摸过?” 谢少淮:“……” 后来谢少淮想要东西,男人的要求就越发过界,两人不知不觉又滚上了床,谢少淮本觉得萧承野既然对他余情未了,那看在孩子的面上,也不是不能和好。 结果男人提上裤子,满脸拒绝:“那可不行,大人抛夫弃子在先,小王怎敢再犯,除非——” 说罢,男人欺谢少淮上床,揉着他的小腹:“除非大人再给小王生一个。” 谢少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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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穿之康熙皇帝小青梅
蓉婉五岁的时候穿越成了清朝的佟蓉婉,嫡出小姐,自幼矜贵。 自从她见过了比自己大了一些的皇帝表哥之后,日子更是一般的公主都比不得了。 春日里,她总是会收到最是喜欢的布绸; 夏日里,她的院子最是不缺冰窖; 冬日里,她的屋里暖如春日。 直到她及笄那日,她笑意盈盈的对着众人说道:“皇帝表哥是我最好最好的哥哥。” 世界第一好! 然而男人却轻笑一声,矜贵慵懒的嗓音缓缓说道:“不,朕是你最好最好的夫君。” 蓉婉:“?” 吓得她当夜便收拾收拾小包袱准备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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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炮灰夫郎做开国皇帝
末世杀人如麻的物资队队长沈新穿书了。 穿到一本纯爱团宠幼崽文里,穿成一个炮灰中的炮灰。 作用就是给炮灰真少爷惨淡的人生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给他克夫的名声,送他去死。 重活一次,沈新只想从赤字平民变成土豪,过平平淡淡的田园生活,顺便对这个实惨的真少爷施以人道主义同情。 但总有不开眼的人来挑衅他,沈新贯彻实施不服就干,干不过就先发育,发育好了继续干这一准则。 就这样,他一路从闲散富翁干到科举状元,再从一方王侯干到开国皇帝。 经年回首,沈新不由感叹,“不愧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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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婚对象二次分化以后
简秀,中央大学文学系Omega教授,才华横溢,面如桃花,性格温柔,言辞体贴,家世显赫,看谁一眼都被勾走三分魂,一举荣获中央大学最想娶O榜。 可惜名花有主,据说简教授有一位自幼的订婚对象,顶级Alpha,高度契合,两姓世交,总角无猜,感情深厚—— 个鬼! 一个合格的家族联姻对象在不需要的时候应该像不存在一样互不干涉,这一点上简教授和他的订婚对象双方简直是人中龙凤,个中翘楚。 简教授微笑,如果真的不存在就更完美了。 一朝二次分化为AIpha,还不等简教授狂喜举起反对封建包办婚姻的大旗时,就有人告诉他:“那个,你订婚对象也二次分化了——” 还刚好就是特么是个Ome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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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把长公主当外室养了
靖安侯府前主母的女儿温灼瑾在舅家败落没了依靠后,和荣国公府世子的婚事被继妹抢了去。 退婚后传闻在家以泪洗面的温灼瑾乔装去了云京城西市的青楼,给一个清倌儿赎了身,将人养在外面置办的宅子里如珠如宝的对待。 世人都以为被抢走的婚事,其实是温灼瑾早就想退的。 因为温灼瑾不喜男子,只爱女子,尤爱比她年长一些的美艳女子。 她带回来的美人完美的满足了她的条件。 为了养美人,温灼瑾努力做生意挣钱,给美人的吃穿用度比宫里的贵人还奢靡。 只是不能光明正大给美人一个名分让温灼瑾自觉亏欠了美人。 进宫面见贵人想给美人用重金求个封赏时,温灼瑾看到了当朝长公主。 长公主头戴芙蓉冠身着玄清法衣,手拿拂尘,气质如冰封雪山,高贵冷艳,不食人间烟火。 传闻长公主十五岁扶幼弟登基,平叛乱,镇邻国,杀伐果决,权势滔天,人人敬畏。 也是温灼瑾最怕的女人。 当众人都跪拜行礼时,温灼瑾却是看着长公主瞳孔地震,瑟瑟发抖。 谁能告诉她,长公主为什么和她柔弱不能自理的美人姐姐长的一模一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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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爷和刺客每天都在相爱相杀
萧山渊和夜州白,书院同窗,少年知交,后成为立场不同的两方。一个是声名骂名满天下的萧王爷,一个是山北宗统领的第一刺客。一个以为对方与所爱的人共同谋事,一个以为对方是无道帝王的走狗。 刺向心脏的那把剑,伤痕尚能痊愈。藏在心口的多情人,岁岁年年,不灭不忘。 邪魅狂狷王爷攻*多情多义刺客受 年上 1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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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管这叫娇弱反派?
【娇弱却阴狠反派庶子受X强悍却宠妻正义将军攻】 【强强+重生+单向救赎+双向奔赴+暗恋成真+1V1甜宠HE】 宰相府最小的庶子宋绪风有一个白月光——天齐国人人敬仰的镇国大将军郑博珩。 可他深知自己配不上郑博珩,因为他不仅是妓子的儿子,更是一个残废。 既然他这一辈子注定将与黑暗同行,双手占满鲜血,那么他就在一旁看着他幸福就好。 可是。 “我郑博珩心系宰相府庶子宋绪风,欲拿边疆十五州换皇上赐婚!” 赐婚圣旨下。 一石激起千层浪。 就见宋绪风送嫡姐跳河,让主母磕头,把兄长踢残。 报复仇人心狠手辣,对自己更是毫不怜惜。 “我娘子身娇体弱,谁敢让他少一根毫毛或让他不高兴,就别怪我郑博珩不客气!” 闻言,宋绪风丢开已经断气的敌人,边咳嗽边红着脸看向郑博珩。 “夫君,我好怕。” 众人:“你管这叫娇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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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婚对象有隐疾
小孩子性格受x装腿瘸攻 单纯的小孩子单纯以为冲喜真的可以治好他的腿 先婚后爱 先学校后娱乐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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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政王喜提腿部挂件[重生]
梁京城洛王府的小纨绔是人尽皆知的断袖,日日都跟在太子的屁股后面,将所有喜欢太子的人全都驱赶,跋扈至极。 一次,太子与人在花楼吃酒,小纨绔气急败坏,直接火烧青楼。 虽不曾有人折损,但没想到花楼里皆是权贵,火势蔓延时连衣裳都没来得及穿,丢脸丢到家门口了。 一场火烧的太子理智尽失,也烧的小纨绔当场晕了过去,三天三夜高热不退,醒后直接重生。 太子气极收回小纨绔的腰牌不许他随意面见,原以为小纨绔会哭闹发疯,没曾想他只是换了身衣裳便出门了。 重生后,小纨绔就知道绝不能重蹈前世覆辙,得立刻为洛王府寻得更有力的靠山才可。 于是当日,小纨绔偷爬摄政王府院墙一事就被传的沸沸扬扬。 小纨绔喜得面壁三日大礼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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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前亲了主角一口后
初霁忽然能看见空中五颜六色的文字。 从这些文字中他得知自己是一本修仙话本里的反派,过程被疯狂打脸,最后被主角一剑秒杀。成为主角成神之路的最后一块踏脚石。 这可把从小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初霁气得不轻! 凭什么他是反派,对方是主角! 他要到去看看主角长什么狗样。 初霁根据这些文字提前剧情找到主角君雪衣,接触下来发现对方果然如那些文字所说一样该杀,他一剑把这个所谓的主角捅了个对穿。 不是结局秒杀他吗?他现在就把主角秒了! - 然而眼前飘过的文字只是消停了一段时间就再次活跃。 初霁这才知道他那一剑不仅没杀死君雪衣反而让对方比剧情更快的成长了起来。 知道对方会报复,他干脆继续争夺机缘不让对方更强大,而君雪衣每次看他的眼神恨不得吃了他。 提前迎来原书结局那天,初霁被秘境中的上古妖兽逼至绝境,手中长剑碎做血痕斑斑的两节。 这时一人御剑凌风而来,清冷卓绝的眉眼间满是霜雪,仿佛下一刻便要长剑出鞘,新仇旧恨一笔购销。 进退两难的初霁想死的心都有了。 眼前却忽然飘过去一条加粗的文字—— 【你亲主角一口啊!你亲他一口,他命都能给你!】
连载中
侯府和离手册
1. 柴蘅上一世是为了家门嫁给的杨衍,两个落魄氏族之间的联姻曾一度是上京笑话。 但柴蘅不在乎,她和杨衍都是赌狗。 她赌杨衍将来会青云直上承袭爵位,带着她一起光耀娘家门楣。 杨衍赌她那退隐的义父会把芙蓉山上的兵权悉数交出,作为他步入朝堂的筹码。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婚姻这桩生意,他们都赌赢了。后来的杨衍贵不可言,托他的福,柴家得到了尊荣,她母亲得到了诰命。 可另一种程度上来讲,赌输的只有她。 她为柴家,为母亲,为杨衍殚精竭虑十多年,临了却比不上一个薛氏女。最后,她人生中最亲的这两个人都为了个薛氏女憎恨她,厌恶她,杀了她。 一朝重生,回到嫁给杨衍的第一年,看着枕席边受了重伤的人,她复盘了自己的上辈子,认真地动起了和离的心思。 2. 杨衍一直都知道柴蘅从来都不是温室里的一朵娇花,而是柴家最好的一柄快刀。 他接她出芙蓉山,卸下她义父的权柄,与之相对的,他也答应了做她的刀鞘。 但很不幸。 上一世他没能在她屠戮薛氏满门前摁住她。 而这一世,她不需要他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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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叛老好人正道夫君后
我夫君沈长异是个很无趣的人,我讨厌他。 此人不会哄人开心,不会挣钱养家,甚至连生孩子都不会。话很少,情绪平淡至极,唯一的优点便是极其疼我,从不忤逆。 沈长异很忙,我偶然听他说自己在某座山上修炼,不过照我看他那八棍子打不出屁的性子,估计也混不出什么名堂,还不如回家种地有前途。 成亲没多久,我背叛了他。 我认识了几个人,他们说只要我在沈长异回家时给他下药,他们会给我一大笔钱。 那时鬼迷心窍,我毫不犹豫答应下来。 * 沈长异被那副药毒死了。 他死后我才知道,原来我们都是一本书里的角色,他之所以忙碌是因为每日都要修炼和除魔,他并非主角,是主角最尊敬崇拜的师尊,还是此间最强的下凡真仙,只要能度过劫数就能飞升回天界。 而我,就是他的劫数。 他对我从不设防,所以被我毒死了。 而我在他死后,也被主角替师报仇杀掉。 罪有应得,可没成想我竟然又活了,重生在沈长异回家的那天。 我想这次要抱紧大腿,稍微对他好一点,于是主动洗衣做饭,还邀请他跟我行房。 他看我的眼神却冷冰冰的。 沈长异一言不发,只缓缓掐熄了烛火。 ——他居然也重生了。 那一夜, 我体力透支躺在床上喘气,怔怔地想, 原来他也会生气。 …… 生气的表情,好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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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文学|眼睛到不了的地方,文字可以。读书是门槛最低的高贵,是恰到好处的美好